借入人在申报展期委托时,本公司技术系统会根据借入人当前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校验。如果申报委托时,转融通负债已经超出授信额度,则相关委托会被系统废单;如果申报委托时,转融通负债还未超过授信额度,但日终由于股价上涨原因导致负债被动超过授信额度的,则可以正常展期。
1.假设合约归还日为T日,目前,转融券展期至少在T-1日(含)前申报,归还日当天无法申报展期。
2.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均可以对原合约进行全部或部分展期。
3.展期申报最小单位只要满足100股的整数倍即可。
4.标的停牌或调出前展期审核通过的,复牌后或调出后依旧有效。
5.当合约展期审核通过或者当任何一方提交了有效的展期委托时就无法再对原合约申报提前了结指令。
6.合约展期后,展期合约生成日即为原合约的归还日,归还日需要偿还未展期部分的证券以及原合约全部的利息。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转融通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其中,转融资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资金或者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融出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提供给客户,供其买入上市证券;而转融券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向上市公司股东等出借人借入流通证券,再融出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提供给客户供其卖出。转融通是融资融券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主要是解决证券公司在开展信用交易业务时自有资券不足的问题。
证券公司提交的开户申请材料齐备后,证券金融公司为其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在上海、深圳市场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是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是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保证金是指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证券金融公司因开展转融通业务收取的保证金包括资金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其中,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证券金融公司对每种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均设定了不同的折算率。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据审慎原则确定并调整转融通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并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告。此外,通过合同约定,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有偿使用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
保证金管理是转融通业务的基础性安排,是转融通业务参与人共同抵御违约风险的重要屏障。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保证金行使五方面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担保证券/资金明细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的确定;证券公司交存、提取、替换、买卖保证金等操作的审核;代证券公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保证金盯市、追缴、处分及有偿使用等。
证券公司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价值;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证券金融公司规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
例如,如果某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内有100元现金,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内有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证券公司保证金价值为170元(100元现金×100%+100元市值×70%)。
证券金融公司在日间按照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当前市价以及本公司确定的折算率计算证券公司可充抵证券的价值,在日终按照可充抵证券当日收盘价以及折算率进行计算。在出现合同规定的五种可能危及证券金融公司债权的情形时,证券金融公司有权处分证券公司保证金;同时,为敦促违约证券公司按照约定采取补救措施,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大,约定在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比例和现金占应缴保证金比例低于约定标准及证券公司转融通交收违约时,证券金融公司有权限制证券公司交易权限,直至其采取措施消除违约情形。
机构投资者通过证券出借平台出借证券。出借人出借证券有两种方式:
一是出借人在交易时间向证券出借平台提交出借证券的申报指令。持有、租用交易所单元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交易单元进行证券出借申报。二是没有独立交易单元的出借人,通过其所在证券公司代为进行证券出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