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满足证券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新增91天期和182天期转融资期限档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9月25日起,本公司新增91天期和182天期转融资期限档次,对应费率为:91天期7.0%、182天期7.1%。
二、本公司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各期限档次的转融资费率,当日公布的费率固定,次一交易日可以调整,并向市场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