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将于2013年2月28日正式启动转融券业务试点。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确定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首批试点的11家证券公司与本公司开展转融券业务,既可作为借入人向本公司申报融入证券;并可为符合条件的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出借交易代理服务。试点初期,暂不采用约定申报方式,暂不办理转融券交易展期。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